入会指南 |
为了加强中华中医药学会与全国各医疗、教育、科研、生产、经营等相关单位的联系,促进各单位之间的交流合作,中华中医药学会特邀请贵单位成为我会团体会员。现将有关事项介绍如下: 一、团体会员享有的权利 1. 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国内外学术活动; 2. 免费取得本会有关的学术资料和每年度学术活动计划; 3. 可要求本会优先给予技术咨询;根据企业要求提供科研信息咨询; 4. 可要求本会协助举办有关培训班及国内、外学术会议; 5. 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; 6. 免费获得学会通讯。 二、团体会员应承担的义务 1. 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,愿意参加本会活动,执行本会决议并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; 2. 协助本会开展有关的学术和科普活动; 3. 积极支持鼓励本单位技术人员加入本会并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活动; 4. 按期缴纳会费; 5. 选派1名联系人负责与本会联系。 三、入会办法 由申请单位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团体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》,提交有关证明文件,交纳会费,经学会审核同意,即发给团体会员证书,成为本会团体会员。 四、会费及使用办法 团体会员应缴纳本届会费(每五年为一届)。会费为10000元人民币。会费用于本会的学术活动,组织团体会员开展有关活动,团体会员服务的管理和联络、办公等。 五、联系方式 地 址: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部 邮 编:100029 联系人:杨光 高珊 电 话:010-64212828 64205508 传 真:010-64210755 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营业室 户 名:中华中医药学会 账 号:0200004209200015436
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部 2009年3月4日
附件:团体会员申请登记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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